眼前一片灰白,除了自己的皮肤和衣服之外,到处白茫茫,没有别的任何颜色。
“这,不是混沌之地啊。”洪钧自言自语,自己离开混沌之地时,那里已经是红彤彤的了,而现在这个地方,现在却还是灰白色的。
按照林杰的说法,混沌之地是在不断收缩的,越收缩颜色越红,直到最后变成赤红一片。也就是说,如果自己现在身处混沌之地,你们四周的颜色最起码是红彤彤的,而不可能是现在的灰白色。
洪钧跺了一下脚,生疼。现在的地面也不是混沌之地那样软绵绵的。
这里,不是混沌之地。
刚从一个凶险的混沌之地出来,又来到了一个莫名的地方,洪钧的冷汗湿透了衣衫。
如果这里不是混沌之地,为什么和混沌之地一样,也是苍茫一片、无边无际?如果这里是混沌之地,为什么颜色不是红彤彤的?
难道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混沌之地?
想到这里,洪钧想到了万恶的旧社会,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一个混沌之地还不够,如果再出现另一个混沌之地,自己孤零零身处其中,那么,等待自己的,直接就是死路一条。
但是,自己不能坐以待毙,自己身上还有太多的责任,容不得他去放弃,他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即使前面是万丈深渊,自己也必须跳下去。于是,洪钧站起身,在一片灰白中根本就分不清方向,他也懒得找方向了,开始漫无目的地往一个方向走去,希望自己能够找到这个神秘地方的哪怕是一点点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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