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莫之少发怒的时候,有三个人盯上了彭阳。
彭阳戴着眼镜,穿着一件白色长袖衬衫,文质彬彬的样子,怎么看都是手无搏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于是乎,那三个人便扑向彭阳,彭阳刚开始只是一味地左闪右避,但是没躲几下,就被抓住了。
嘶的一声响。在彭阳的挣扎过程中,那几个人把彭阳的衬衫撕开了。
彭阳的上身**裸的呈现在众人面前,而每个人一看到他的身体,都会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彭阳的上身都是伤痕,伤痕累累的,或大或小、或深或浅的伤痕,使每个人都错愕一番。就连手臂也是布满了伤痕。虽然这些伤痕已旧,但是一条条纵横交错伤迹让在场的每个人都震撼了。太过于骇人了。刘岳雷三人终于明白了,明白彭阳不喜欢打篮球的原因。每个人都有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也许这满身的伤痕就是彭阳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穿着球衣,整个手臂都露了出来,尽管有些长护臂可以掩饰部分,但是还是会有些伤痕**裸的裸露在别人面前。所以彭阳才会不打篮球。
而在众人为彭阳身上的伤痕惊愕之际,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眼中的怒火,那可怕的眼神宛如会噬人般。
砰!彭阳一拳打在正拿着他的衬衫的那个人的脸上,牙齿和着血从那个人的口中迸射出来,这一拳的力量有多大,傻子都能看出来。众人只是留意着彭阳身上的伤痕,却没有留意他那伤痕累累之下的肌肉,足足八块腹肌,肌肉一块一块的挂在身上,这一身完美的充满了力量的肌肉却没有人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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