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了这话,娘亲也忍不住哭笑不得,恨恨地轻捶了我两声:“你这孩子,怎么能说这样的话,罢了,让李元芳他们把这些搬到你的屋里吧,以后,你会经常用得到的。”
“孩儿遵命。”我压抑住内心的狂喜与激动,恭敬地答道。“元芳,叫两个人进来,替本公子搬东西去我的卧室。”
这套明光铠,怕是差不多有六十来斤的重要,也就是三十公斤的样子,本公子披挂上去之后,第一感觉是觉得沉,第二感觉还是觉得他奶奶的沉。走起路来,都觉得腿脚不方便。决定了,到时候让杨师道给本公子再弄上一套轻便的皮铠才成。
皮铠可以拿来耍帅,明光铠嘛,自然是拿来保命的。这明光铠的防御力的确是岗岗的,内衬以牛皮为底,而外挂的这些甲片每一片都亮铮铮的,在阳光下看起来绝对很刺眼,在战场上,其功效相当于一座灯塔。
难怪古代的武将都需要有很强的武艺,才敢上战场,不然,那些看到这种铠甲就知道是大人物的敌人玩命的冲杀过来,手底下没几下,怕是早就呃屁了
像人家杨玄感,虽然四五十岁了,可是每阵冲锋在前,想必武力值是极高的,因为在战场之上想于掉他的敌人不少,而他于掉的敌人怕也不少,要是武力慎跟本公子差不多,还敢跑到阵前去得瑟跳骚,那简直就是典型的打灯笼进茅房,打死的路数。
再活动下,嗯,仍旧觉得很沉重,但是,穿上了这一套之后,感觉自己太帅了,原本就是一白脸帅哥,再穿上这么一套帅气的铠甲,还真有几分三国周瑜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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