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李寻欢手上拎了不少东西,大多是吃食,也有几件手把件,大多是不甚值钱的玩意儿,但胜在灵巧。
寻了个酒楼进去,让店小二将东西送回到客栈里,李寻欢跟东方不败寻阶上了二楼。
两个人并不是镇子中为人熟知的乡绅富户,但穿着不素。二人均无佩戴刀剑,李寻欢一身白色锦衣外罩着墨色毛领披风,东方不败则是绯衣张扬肆意。
按着平时的规矩,若是江湖上的人掌柜的是不敢往楼上带的,二楼大多是古玩字画的文雅之物,江湖上行走的人大多性子急躁,难免一言不合打打杀杀,砸了东西也是常事。在一楼还好,只是桌椅板凳寻常瓷器,但若是去了二楼损失却不是一般的大。
但二人进了店中时,一人笑容温和一人面色清冷,一行一动,瞧着倒是不似江湖人,而是富家公子一般。
掌柜的只是略微打量,便满脸笑容的让人把二人带去了楼上临窗的好位子。
下午被李寻欢带着走了一路,也吃了一路,现在到不是很饿。
虽然隔得远,但东方不败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门口的水牌。懒得听店小二耍嘴皮子报菜名,便随意点了开头的几个菜,瞥了眼李寻欢,又要了壶酒,便让店小二下去了。
李寻欢坐姿十分端正,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不甚醇香但解渴足够。东方不败却是懒懒的倚着窗边,身上的狐裘被他解开来随意的扔在一旁的椅子上,胳膊放在床框上头撑着下巴往外头看,宽大的广袖滑下来,露出了白洁如玉的小臂,瞬间吸引了李寻欢所有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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