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叔叔,你还记得我吗?”丁萱说不清自己此时是什么心情,只觉得胸口闷着一口气,鼻子发酸,“八年前,我掉进了河里,是你把我救起来送进了医院。”
那一年丁萱才十六岁,高一的暑假,她坐表舅的车去九寨沟玩,那天中午在路边小店吃午饭的时候,表舅不听劝喝了点酒,夸海口说他开了二十多年的车,喝了酒反而开得更稳,以前每次出车之前都要喝二两,从来没出过事。只可惜久走夜路必撞鬼,或许正该丁萱点背,车刚开上山路就滚下了半高的山崖,翻进了塘里,表舅当场死亡,丁萱坐在后车座上,腿被座椅卡住了,冰冷的脏水涌进来,她逃无可逃,拼命拍打着窗玻璃。
当时那脏水刺激骨头的痛,漂浮的绿藻钻进嘴里的苦,以及心中锥心刺骨般的绝望,至今丁萱都记忆犹新,如果当年不是这位宁叔叔经过水塘,停下那辆切诺基,父子俩一起冲进塘中砸破车玻璃把她拖出来送医院,她已经不知道投胎到哪里去了。
如果连救命恩人都置之不理,只能说良心被狗吃了。
丁萱急切地想将他背上背,却看见他的肚子被人开了膛,肠子流了一地。虽然这段日子见多了支离破碎的尸体,但她还是忍不住发抖,将肠子往回塞:“宁叔叔,你撑着点,我送你去医院。”
“别……管我……”那中年男人抓住她的手,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救救我……儿子……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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