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毫不意外被钱唐那破闹铃震起来。
说也奇怪。有些人勤奋早起,让我觉得对方就像鸡一样勤奋。但瞅着钱唐这万年如一日的早起方法,我只觉得亲眼见识到动物世界里黄鼠狼或者狐狸再或者狼的天性。不容易啊。
但久而久之的,我也不睡懒觉了。今天,我睡眼朦胧跟着钱唐一道坐起来。
他看了我眼,我揉着眼睛,我俩都没说话。倒也不是因为还为昨晚的吵架记仇,主要因为都想先关掉那恶心的噪音。
过了会,还是有人忍不住主动开口了。
“你打扮成这样想干什么去?”
虽然我今天罕见地套了个西装裙子,但这句话不是钱唐问我的。
他今天戴着蓝白色滑稽帽子和连帽衫,像个香港富豪养的儿子。原来,因为钱唐的车被送去修(车灯,保险前箱,和转向灯都需要换。这句话他得对着我耳朵,喋喋重复了有十万遍),他下午要打高尔夫,又因为他的配用车得中午才送到,交通不便,索性图方便在早晨直接穿上球装——不用说,打高尔夫球肯定是钱唐“工作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所以每当钱唐抱怨说他工作辛苦,我真很他妈费解。而他说的乱七八糟的理由,我也懒得听。唉,这就是婚姻啊。
钱唐转身再换了身行头后,也想起来问我今天去哪儿。他的态度其实不怎么好,大概因为我刚才善良提醒他车送修的原因,是因为他亲手压死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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