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等秦修离开以后,阿彻就开始做清洁,做完清洁倒完垃圾再看看家里缺什么,戴上钱袋去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中午前必须赶回来,泡个热水澡,然后去工作室。他的衣服都装在包袱里用塑料口袋包好了藏在洗手间洗手池下面的柜子里,那个地方秦修一般不去动。
阿彻很想早点对秦修坦白自己的身份,但是总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琢磨着要什么时候秦修才能想起自己的事,只要他想起来一点点,他就可以乘虚而入,任海,……,。就这样忙碌又期待着,半个月过去了。
阿彻这天离开工作室有点早,秦修他们出去聚餐了,他怕聚餐时间太长就借口有事没去,在街心公园溜达了一圈也还差半个小时,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刚开了门就“噗”的一声在白烟中化成了狗,阿彻叼着衣服钻进门,然后站住了。
一个男人背着包袱骑在窗户那儿,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秦修吃完饭就直接回了家,老远地望见楼下停靠的闪着灯的警车和七嘴八舌的围观群众,纳闷地走过去一看,卷二蹲在警车旁,脖子上挂着个丑毙了的大红花。
警察夸赞地揉着狗脑袋,左邻右舍的大婶们也上去揉个不停,卷二那家伙一脸得意得要死的样子仰着头甩尾巴。
“怎么回事?”秦修莫名其妙。
“哎呀小秦你回来了,”楼下的李婶笑道,“多亏你家卷二啊,这狗真能干,把那个入室盗窃贼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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