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地拽着半梦半醒的类,光凭住一口气猛冲的小滋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正光着脚,灰扑扑的石砖地把一双洁白的脚弄得脏兮兮的,娇嫩的脚心也尖锐的碎石子划破了,裂开小小的一道血口子。
她就像只没头苍蝇般四处乱钻,神色慌张又兴奋,跟周遭的人群喧嚣一比,显得格格不入。
当小滋最后终于累得筋疲力竭了,毫无形象地坐在喷泉池边休憩时,才来得及感觉到脚下传来的痛楚。她诧异地捧着一看,只见脚心的小伤口血虽然止住了,上面却蒙了一层沙土和灰屑,直疼得龇牙咧嘴的,头皮发麻。
类也渐渐清醒过来——再多的瞌睡虫被微凉的夜风一吹,也消散得差不多了。
“你把我拉出来干嘛?”
类奇怪地问她。
小滋正苦着张脸嘶嘶作响地抽凉气,听到类的问题,顿时语塞了——
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怎么头脑一发热,就顺势把他给拽走了。
——难道是由于所谓的相亲对象太讨厌,又表现得非常重视眼前这个人的缘故?所以她才想把他抢过来气气对方么。
不,这样的理由说出来,连她自己都不会信。
——不对啊!说到底,为什么她非要跟个不熟、甚至还惹怒过自己的异性解释那么多不可!
小滋,迁怒别人正当化自己的行为是很过分的!
满脑子乱糟糟的她干脆埋下头来,继续小心翼翼地剔那些陷入脚掌纹里的砂砾,假装没听到,无耻地逃避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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