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怕遇见妖魔吗?或深或浅的绿色皮肤、紫色血液、布满利齿、食人内脏的妖魔。变成你至亲之人的样子,嗷呜一口咬断你的脖子,撕开你的肚皮,吞食你的内脏?”
“大叔……”
“镇子外面游荡的全是妖魔哦!我们镇子有中央的教堂守护,妖魔才不敢进来。贝璐丹迪,你确定要出去?”
“你比牧师还要啰嗦一百倍,我只是去镇门口而已、而已!大叔!”
“笨蛋!要叫尊敬的祭祀大人。牧师只是骑士小说里杜撰出的称呼。”
“……尊敬的唐僧大人。”
“你以为你小声我就听不见了,贝璐丹迪?想当年,你法特斯大叔我在瀑布边都能倾听到百米内猎物的脚步声,是超级优秀的猎手!”
“真丢脸。”
小镇唯一的酒馆里传出饱含侃意的低沉大叔音、及清脆稚嫩的萝莉音。路过的行人无不会心一笑。
镇里原本最杰出的猎手法特斯本该一直在森林里讨生活,直到他积攒下一笔足够养老的钱,娶一个老婆生一大堆孩子,理所应当成为小镇里最富裕的人之一。
这一切,本该理所当然。
只可惜,年轻力壮的法特斯在一次独行的狩猎中,被一名负伤的“旅人”偷袭。猎手的警醒使他避过了“旅人”的利爪。行走在山林间前一刻还善意打招呼的“旅人”突然撑开“人类”的表皮,化为一头身高足有两米余的绿皮人形怪兽。唾液横流、皮肤墨绿的怪物桀桀大笑,用它金色的竖瞳凶恶贪婪的凝视法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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