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要放,不如早放。
根据包拯的吩咐,重案组当即释放了刘生。但是自从他走出分局的第一秒钟开始,就有无数警员连续二十四小时对他进行秘密跟踪。包拯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紧密跟踪刘生,密切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按照展昭的侧写,刘生这种罪犯,一旦开始纵火就不会停下来。也就是说,他迟早会再次作案。目前没有证据控告他,但是如果可以在他下一次纵火的时候将他当场抓住,不就有了直接证据了吗?
包拯的想法可以说是万般无奈之下唯一可行的办法,因此,重案组成员们在忙碌了好几天终于有了重大突破之后,依然没有任何压力放松之感。
可以说他们现在完全是在守株待兔,乐观一点估计,如果刘生再次犯案,他们就可以将这个放火的恶魔绳之以法。但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告诉他们,刘生会不会继续犯案。按照常理推断,一个人在明知道警方已经盯上自己的时候,是绝不会再次铤而走险的。因此,可以说警方的守株待兔行动,十有*会无功而返。
因此,在监视刘生的同时,另一组人对十几起火灾现场搜集到的大量线索进行了再次排查。面对巨大的工作量和紧急的时间,所有技检科成员投入了难以想象的劳动。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以期待在那些乌漆墨黑的焦炭中翻出蛛丝马迹,以期待找到证据,给这个纵火恶魔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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