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那条假辫子跟旧棉衣一看就很脏,还带着股异味,衣服也是一样的让人反胃,但除非李志高乐意在这里呆二十四小时,或者就这样冒着被抓的危险出去,否则他还真就没的选择。
毕竟他这次是意外的穿过来,真正的身无长物,到现在为止还没遇到危险,就已经很不错了,遇到这个货郎子更是运气十足,如果随随便便就放手,下次可就未必有这么好的运气碰到这样的人了。
未知的世界总是危险的,一个人在这里也会变的孤独寂寞怕,此时有一个人陪着,总会安心很多,更何况还是熟悉本地情况的本地人。
最终,李志高还是买了假辫子戴在头上,又把那套旧棉袄棉裤穿在身上,再戴上一顶陈旧的瓜皮小帽,脸上抹点土灰,穿上一双棉鞋,不注意看的话,还真有点改头换面的感觉,很有点清朝人的形态,至少李志高自我感觉挺好。
当然,这一切不是白给的,代价就是李志高随身携带的,假称花旗国最新产品,名曰自来笔的一支塑料圆珠笔。
就是靠了这支圆珠笔,那个自称刘润生的货郎子才同意把假辫子以及旧衣服给他,还给了李志高五个大洋,外加同意带着李志高离开这里,去最近的客栈住下。
由此,李志高心里还暗自感叹,幸亏这笔是自己放在口袋里忘了拿出来,要不然,可就真的难熬了。
“您看我这打扮的还成么?”戴着假辫子,外加换了一身长袍的李志高笑着对刘润生拱了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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