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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云豹用计杂货店 熊霸喋血沙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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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枪支、弹药的管理,几乎是无政府状态,枪支、弹药虽没有公开的销售点,但各其“道”,有上级发到乡镇团练的治安枪支;有经过多重关口地下黑市交易的枪支;还有如贵州有名的“双枪兵”换取鸦片的枪支等等,层层倒手,最终买到的也非常昂贵,一般中等家庭不敢问津,年收入有几百石租子的大户才买得起。大户们买枪,既可震慑乡民散匪,乱世自保,又能让人景仰其“势”,装点其“威”。一时间,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武装相继出现,团练局、治安队、私人家丁、商家护院,还有象熊霸这种草头王。

乱世之秋,各色人等,背杆枪,骑匹马,闹市招摇,司空见惯,要是你多事,只能是惹火烧身,自寻烦恼。轻则一顿暴打,重则横尸街头。枪支泛滥,命案迭出,背枪的,稍有不慎,也有被杀、被抢的事情发生,毕竟枪、弹很值钱。

民国,从满族人手上接管的岌岌可危的政权,松散,一片乱局。加之各路诸侯混战,民不聊生。土匪趁乱而生,聚众行抢,绑肥撕票,无恶不作。边远山区,“山高皇帝远”,政府自顾不暇,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乡民被土匪劫杀,死者一方告吧,政府衙门要收立案费,所谓“政府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这个道理。穷人告不起状,告了,受理了,上级责成下级,最后来几个“乡丁”问问情况,有时案子可能就是某些“乡丁”所为,你看会是什么结果,最后结论往往 “查无实据”。“报请县里派兵缉拿”云云,久了不了了之。因而一般民众家里人被杀,大多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平日里,即使有大案要案,政府一般不告不理,实话说,理了也白理。这自然滋长熊霸这种顽匪匪性勃发,肆无忌惮,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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