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跟贝克顺着红土一直往前走,山壁光秃秃的,偶尔有树盘在山石上长出半红半绿的枝叶,极目望去全是红色,跟丛林里满眼的绿一样。
等到天边晚霞漫起的时候,天是红的地是红的,山石泥土全是一片映人的红色,连风也比丛林里的要和煦,带着热气吹拂他们的脸跟身体。
是贝克提议往这边走的,他们绕过红石头山就看见一片平原,贝克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他指着这片平原告诉林薇:“我曾祖父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开荒的。”
也许威尔森家的人天生不适合丛林,他们就应该在平原上开始新生活,就像几代人做的那样,盖屋子养牲畜,在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开始新生活。
贝克听了太多曾祖父开荒的故事,他叼一根草,双手搭在后脑勺上,仰着身子往前走,只要找到一个靠近溪水的地方,他们就能定居下来了。
走的越远,林薇越是觉得这里没有其它人,不管是丛林还是沙滩,又或者是他们走了这么久的平原,全都没有人类生存的痕迹,他们就像是天外来客一样降落在这片土地上。
家是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也没有回去的途径,从没有哪里的地貌是像这里一样的,丛林连着平原,远处还有高山,土地的质地颜色都不一样,好像他们再往前走就能看见大海似的。
贝克勾着林薇的肩:“也许,这里只是比小王子的星球更大一点。”他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贝克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但林薇知道他想他的家人,哪怕在他嘴里只会叽叽喳喳闹个不停的两个妹妹,他也依旧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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