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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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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好基友诉苦说这文没法更了,好基友说,那是你的文

一言惊醒梦中人啊,我想写的,不是考据,只是我自己对于红楼梦的一个幻想

怎么写怎么安排我来定,虐史氏虐二房到底,嫡妻万岁,言情无罪

我负责写文,考据可不是我的责任

只是感觉很对不起编编啊,他刚准备给我上榜单我就来了这一手

估计收藏会刷刷往下掉吧

这文彻底架空,吐槽只为好玩,设定也许真有此事也许没有(人家都可以设定神仙满地跑了我为什么就不能设定一个特殊一点的!)

以下是继承人的顺序(不包括王族皇族):

l.嫡子(这个应该没争议吧)

2.过继的五代内同宗嫡子(注意,嫡!)

这两者可全权继承私产祖产;

无嫡子又无法过继同宗嫡子的可以:

3.纳妾,良妾所出又过继于嫡母名下的庶子,可继承五分祖产(不包括爵位),无嫡姐妹则私产全继,包括父、嫡母、生母的,有嫡出姐妹则不继嫡母嫁妆;

不过继嫡母名下,不继祖产,继父、生母私产,嫡母无女则嫁妆归还原族,有则全继嫁妆

贱妾所出庶子不许过继,不继祖产,继父私产三成、生母私产(如果有的话);无嫡女,嫡母嫁妆归还原族,有则嫡女继父私产二成、嫁妆全继;遗者归父族。

4,过继独生嫡女嫡次子,必须在孩子三岁、无姓之前完成,否则无效,过继要两族族长同意并在官府备案,继承情况看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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