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哲这次手好的很快,他手好了之后,顾铭就见不大着他了,基本上是吃了饭出门,天黑了才回来,不过顾铭也没好到哪去,也是整天不着家,但他一般都赶在郑哲回来之前把屋子烧暖,东北跟老家不一样,冬天的屋子不烧简直不能呆人,一个炉子烧红了,连带着满屋子的暖气都热。
有一天郑哲回来的时候拎着个手提包,还有一塑料袋的肉骨头。打顾铭住进他家基本上就没怎么见荤腥,这不晚上蒸好了米饭,正撅着嘴切冻白菜,看见那袋子大骨头简直要乐的跳起来,俩大俗人在炖肉这方面的观念出奇的一致,什么也不放就是干炖,炖的油汪汪,烂乎乎,肥瘦一起嚼了,谁也不嫌腻歪。
在满屋子的肉香里,郑哲打开自己拎来的手提包,从里面一件一件的往出捡衣服。
顾铭本来站在锅边等肉熟,可才站了十分钟就给郑哲拉进里屋。
顾铭很想生气:“干什么?”
郑哲拿起一件圆领毛衣在他身上比量,看看肩宽,又比比袖长:“这是我以前的衣服,你看不土吧?”
顾铭是苦出身,从不讲求这些,也没讲求的条件,他什么都能穿,或者说只要有的穿就行,没穿的也没关系,他脸皮厚,不嫌丢人。
“挺好,你要送给我?”
郑哲却是对穿衣十分挑剔,他爸在一个国营的厂子当领导,妈妈又是会计,所以打小生活条件比一般人家优越点,衣服也漂亮点,现在虽然一副穷酸样,但他脸皮薄,宁可在吃的地方缩减,也不愿意穿的跟个乡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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