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哲脚伤不能开车,他是打车过来的,正好吴江舟在这,郑哲便很自然坐他的车回自己住的地方,想着顺便接郑言回去。
郑哲在这呆的时间不短,住的地方早就从酒店换成了公寓,一租一年,没有厨房的那种,毕竟郑哲不见得在这边常驻,也没必要把住的地方弄的跟过日子似的。
地方虽然不大,可多住个郑言还是绰绰有余,郑哲妈自打知道郑哲到了本市就回了乡下,这会儿接到信儿非要去买车票过来,郑哲劝了她半个小时才劝住,毕竟两边离着不远,回头郑哲开车送回去行了,又不麻烦。
这个城市比老家繁华的多,还临着海,一到晚上霓虹遍地,华光熠熠,大酒店前豪车云集,窄巷子里人声鼎沸,郑哲以前没感觉,可现在忽然呆的十分惬意,甚至都不怎么想回家。
但这地方好,却并非郑哲留下的全部的理由,还有一个让郑哲想留在这的原因,郑哲虽然大多时候不那么认为,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就是那么回事。
这就仿佛是一个人喝了一种酒,醉了,吐的不省人事,难受的恨不得此生都绕道走,可回头看见了依旧流连忘返,也非要骗自己嘴里的口水是反酸水,但其实心里还是明白的。
天还很亮,郑哲坐在吴江舟的车里给张春天打了两个电话,那边也没接,郑哲没办法只能先回了家,不成想在吴江舟调车头的功夫,江老板的电话就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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