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厌的料想没错,二郎的到来的确为这个家增添了很多乐趣。大概是因为袁莫准讯它留下来,所以二郎似乎对袁莫非常有好感,所以特别喜欢没事就去蹭蹭他的腿舔舔他的手,可是它不知道自己的举动会带给袁莫多大的困扰。由于某人的大男子主义,怎么可能让别人特别是小临知道自己竟然害怕狗的事实,所以总是在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事实上这件事对他的煎熬绝对不亚于与一只力量比自己强大的恶灵对峙。而欣赏袁莫的表现就成为朱厌近期最大的乐趣之一。
至于朱厌,二郎似乎一直因他当初嫌弃自己而耿耿于怀,总是对他没什么好脸色,甚至都绕着他走,就连他喂的食物都不乐意接受。
而对小临,二郎显然以保镖自居,总是得意洋洋的跟在她身后,昂首挺胸、迈着慢而庄重的步子,倒是真有几分保镖的味道。当然,这也和外形有关。小临足足花费了半天的时间为二郎洗了澡之后,才发现自己捡到宝了。这就是她最想要的那一类狗嘛,长相有几分像狼,虽然因为之前长时间营养不良显得太瘦,但看得出骨相很好,只需要花点时间养养,再加上它时不时流露出的那种爱答不理的劲儿,保准能成为一只有气势的狗。
出乎小临的意料,过了两天,她参加面试的公司打电话过来,说她通过面试,一天后就可以去上班了。这意外的惊喜让她很开心,每天待在家里实在是很闷。不过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忐忑,因为她应聘的岗位是一家杂志社的行政助理,虽然这个岗位对专业没有什么要求,但毕竟之前没有从事类似工作的经验,所以还是有些担心会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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