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璃,来,为夫带你去看好戏。”十月十四这天,萧十一吃完早饭站在院子中,对才跨出主屋门槛的琉璃伸出了手。
他穿着宝蓝色宽袖袍,外头披黑色大氅,额头上勒着一根血红色、缀了小珍珠的、细细的抹额,更衬得面如冠玉,墨发如漆,再加上那股子唇红齿白的劲儿,就像是从山里偷跑出来的妖精,诱惑人了到身边,直接吸干为止的那种。
他当然还不能正常走路,不过拄着拐杖,左腿可以稍微着地了。对他那堪比受伤野狗般的神奇恢复力,琉璃已经吐槽无能。想起紫霞仙子说至尊宝连逃跑都那么帅的台词,她发现萧十一拎着拐杖的病态也自有一番风流模样。其实,这是假像吧?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已经越来越喜欢他,刹不住车的感觉。
“看什么戏啊,怪冷的,不想去。”琉璃拒绝。前些日子虽然病了一场,不过她身体素质好,姐姐从小要她练武,打了好底子,所以虽是冬天,其实并不怕冷的。
“真的很好看哦,不看会后悔。”萧十一劝哄着。
琉璃受不了他对她抛媚眼,最终还是去了。
结果去的地方是水月轩,萧十一当幕后老板的京城第一酒楼,向来走高雅路线的那家。而因为是自家产业,安排雅间啊,选位子什么的,自然很有特权。
“你诳我出来,就为吃东西?”看着满桌的酒菜,琉璃哭笑不得。
为了尽快养好伤,自从受伤那天,萧十一就开始忌口。不得不说,越和他相处,就越发现他身上有很多优点,比方说自律。贵族们一般舍不下口腹之欲,可他不一样。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很吃过苦头,所以如果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只要能活着,他是什么都吃得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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