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刘贵自小就不受村里人待见,因为他从小就有偷偷摸摸的习惯。还是小孩的时候刘贵就会在和其他小孩玩耍的时候拿走他们的玩具,十来岁的时候他学会了从家里偷钱买零食,十四岁辍学之后家里钱少偷不到,他开始从邻居家里想办法,开始胆小他只是趁邻居家没人时偷两只鸡抓两只鸭拿去换点烟换点吃的,后来就开始偷钱,名声渐渐在村里坏了,人人都对他防备,但凡有一家东西丢了都会对着他指桑骂槐一番,那时他才明白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从那之后刘贵就尽量不在村里偷东西,二十来岁时他跟着一个小团伙在春都市区里偷钱包,偷的次数多了终于被盯上抓起来。团伙被抓之后其他人都咬定他是头目,都是他在指挥拿钱,那一次刘贵被关了三年。出来之后刘贵又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就是拿来顶罪的,所以他再也不和别人合伙了。
这几年刘贵一直在春都城郊的一些厂区里晃荡,偷偷铁板,割割电缆有时候还把工厂里生产的东西偷一点出来。因为每次偷的都不多,多数时候厂子甚至不报案,抓到他了也就是打一顿算了,就算有报案的因为偷的少,关进去也就是几个月的事,等出来了他还接着偷,所以厂区里甚至有不少人认识他,每次见到他晃荡就把他赶走。
现在刘贵提着两瓶劣质白酒拎着一斤猪头肉哼着小调往家里走,爹妈死了之后也没人愿意嫁给他,刘贵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会儿刘贵非常高兴,昨夜里他去电子厂里晃荡,竟然摸了三十几斤黄铜回来,三十几斤黄铜那可是几百块啊,够他舒舒服服喝点小酒吃点肉过几天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