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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初开盛世—第十二节好一根搅屎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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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此时的稽粥也清楚该结束这次旅游活动了,你现在要再给他提“消灭汉朝”这个远大理想,他会认为你是在骂他。可稽粥死要面子,让他这么灰头土脸地回家,那是痴心妄想,怎么着也得沾点便宜再走。因此,稽粥催动大军向汉营发起了连番攻击。

战马狂嘶,箭矢如蝗。这是汉匈二十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肉搏。

应该说,稽粥在这场战役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因为他带来的清一色的骑兵。

在两军对垒中,骑兵占据优势,这是无可争议的,因为毕竟他们跑的快。打与不打这个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他们的手上,想走就走,想来就来,高兴了搞冲锋,憋屈了就在远处观望一阵。

可步兵就没这份优越感了,短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战马,要让十几万人全部练成飞毛腿好像也不现实。如此一来,步兵一旦被围,通常情况下是原地不动的,摆个阵型,给对方的骑兵当靶子。如果你够硬,够结实,并且箭矢够用,也许能多抵抗一阵,否则会很快玩完。

幸运的是,这次被围在中间的是程不识。如果稽粥晓得程不识随后几十年的看家本领的话,或许早就撤出了战斗。

说白了,程不识这一辈子最擅长的就搞防守,他的军队也一直以步兵为主,行军很慢,但很坚实。凡是他率军作战,左右掩护、前后呼应等等一系列招数都要用上,并且安营扎寨也很有章法。行动起来,全军一起动;扎下营来,敌人冲不动。他和匈奴人打了一辈子仗,从来没败过,匈奴人从没在他身上讨到便宜。不过我告诉你,他也从来没有大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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