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番自己是如何的烦恼,如何的担忧,暂且不说,他给回梦带来的消息,是周玮要回去周家村了。
在邺县待了四五天,被陈文书殷勤的招待,应付完了县城里的一位位土豪士绅,终于,周玮决定回乡了。
尽管陈文书尽力挽留,想让周玮多留几天,但,他还是想要衣锦还乡,尽快回去周家村。
所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周玮一路中进士,选官,三迁至监察御史一职,不是富贵可以形容的,若不衣锦还乡,何能心中畅快。
周玮执意要走,陈文书是拦不下的,不过,总要善始善终才是,送别,陈文书依然想做好。
送别之时,一定是一个大场面,县城里的乡绅,肯定都是要前去的,但,周玮比较在乎的,却是回梦能不能去,这不,让曾番来邀请了。
……
夜色再一次的笼罩了大地,站在门口,决定夜晚出行之时,回梦都有些好笑,好像来到了大炎皇朝之后,自己与夜晚结下了不解之缘。
要说今天夜晚,回梦乘夜色行动,是因为想到了一件事,他总觉得,周玮丢失的那本书,是身边人做的。
明天,周玮就要离开邺县,返回周家村了,回梦觉得,如果真是身边的人做的,或许,今天夜晚,会发生点什么。
当然,这只是回梦的感觉,要说有什么理由,根本没有,只是一只直觉,其实,对于自己的感觉,回梦自己都不太相信了,事实证明,他不是做狄仁杰、福尔摩斯或柯南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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