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华夏(六)
“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关于华夏这个词,忽必烈并不陌生。在唐初名儒孔颖达的一份奏疏里,曾经详尽地解释了华夏一词的由来。但是,眼下各地纷纷流传的新华夏概念,显然已经超越了孔颖达的见解。
论服章之华美,建筑之壮丽,忽必烈自认为大元帝国绝不输于这片土地上曾经的任何朝代。大都城可以见证帝国在这方面的辉煌,比宋唐两代那些曲转幽深,青瓦白壁,小家子气十足的汉家庭院,红墙黄瓦的大都城要宏伟得多。光从修建这样一所大城所耗费的时间、人工和砖石材料来衡量,把唐都长安和宋都汴梁加在一起,都比不上大都的一个角。而大元帝国官吏的服饰复杂程度也远迈汉唐,一件四品侍郎朝服上用的珍珠、玛瑙、翡翠随便挑出来,都够换五件大宋宰相的官袍。更甭说皇帝、丞相、那颜等王公贵胄的袍服。如果这些还不能满足一个华字,在礼仪方面,大元朝也远远走在了各朝的前列。有宋一朝,大臣动不动就跟皇帝甩袖子,瞪眼睛。在唐朝,魏征敢吓得太宗皇帝捂死猎鹰。这难道能说是礼仪么?在大元,哪个臣子敢这么嚣张,早被侍卫们叉出去喂了狗。眼下大元的尊卑之分,上下之防,等级之辩,远远超过了残宋。文天祥敢把宋帝架空,把满朝文武都搬到自己的大都督府内公干,换在大元朝,那个权臣敢如此失礼?论规章制度,朝廷给汉人专用的各种规则都出自理学名家们之手,比出自赵普这个二半调子读书人给为大宋建立的制度,严谨一百倍,也更附合 “儒学”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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