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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节怒火
那个手中有枪的警察,俨然已经成为人们的首领。依靠武器的帮助,他已经指挥幸存者杀掉了十几个人。为的,仅仅只是能够吃掉他们身上的肉。
既然能够杀别人,那么就能杀掉自己。刘明天不知道,明天那把没有几颗子弹的手枪,会不会指向自己的脑门。或者,指向自己的妻子?儿子?
每当想到这里,刘明天就会有一种深深的恐惧。他也饿,可是他却从未打过自己亲人的主意。可是,在所有人都陷入疯狂的情况下,独善其身显然无法获得旁人的帮助。在一种惴惴不安的侥幸心理下,一周后,警察手中的枪,最终指向了刘明天妻子的头。“女人没有活下去的价值。况且从生理学的角度看,她们天生拥有一层皮下脂肪。这东西比一般的肉更加耐饥。杀了她,你能活得更久。”
这样的借口冠冕堂皇。甚至也给足了刘明天吃人的理由。
然而,警察在正想张口招呼旁人动手的时候却忘记了一点:自己想要吃掉的对象,正是这个看上去软弱无力男人的妻子。刘明天藏了一根钢管,那是他在地下室里唯一能够找到的武器。妻子,被警察揪住头发嚎哭着拖向一旁。那里守候的几个男人正本目光呆滞地看着发出绝望惨叫的她。手中几把钝秃的刀子也已经拎起。只待人一过来,便会飞快割开她的喉咙,用最直接痛快的死法结束她的生命。没有人注意刘明天什么时候起身跟了上来。甚至没有人看清楚他是怎样用钢管打爆了警察的头。当那种金属与骨头撞击的清脆响声传入所有人耳朵里的时候,人们这才惊异地发现,他正狠狠板开歪倒在地警察的头骨,从那冒出鲜血的缝隙中,大口吮吸着其中白嫩的浆液。只要是人,都可以吃。警察也好,女人也好,有吃的就行。饥饿的人们不会去计较食物的来源,更不会去关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人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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