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河南总警务一共有三个,其中分别管辖这附近市县区等小警察局,也被叫做警卫团。卢氏县的公安局就是一处总警务处,由于建的年代比较早,是那种三层小楼,虽然面积不小但已经有些破旧了。它所管辖区域有附近三个县,那时候犯事了被抓情节比较严重的就会送到卢氏县公安局,它是唯一的有监牢,作为暂时关押犯人用的,老吴他们此时就被关在这地下的牢房里面。
由于老吴他们是冤枉的,他们并没有杀人只是误会,所以老吴就想起了李焕,想提他这关系kan kan能不能给放出来。但这傍晚地下似乎没有人看着,特别的阴冷安静,老吴喊了挺长时间也没有过来,正郁闷的叹气的时候,忽然听见旁边不知哪也传来叹气声,老吴赶紧扒着铁门招呼道:“哎!有人吗?谁在那!”
可却听见一个人闷着声说:“别嚎了,过了晚饭点上面楼梯口的铁门就锁死了,不会再有人下来了,得明天大早才会来提出来该审的审该宰的宰。”
老吴先是愣了一下神,随后才明白说话的人准是旁边牢房里关着的,看来他们得在这破地方待一晚上,想想真是倒霉憋屈啊!可想到明天要审他们,这不由得心里发毛,万一zi再说漏了嘴,把以前的事都捅出来了,这能放过zi么?
正想着忽然听见那人又开口说:“哎,你干啥了?能关在这下面的事都不小,是杀人了还是怎么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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