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暮带着五指手套,下笔如风。引得旁边的黄玄华羡慕不已。
书院的屋子里没有炭火盆子,冷的像是冰窖!听讲的时候还可以扎堆大家伙挤在一处取暖,可小考的时候就惨了,为了防止抄袭,众人的座位都拉开了距离,冷风从窗户缝隙里灌进来,吹得手都冻僵了,根本握不住笔!
旁人手指都生了冻疮,子暮却带了副漂亮的手套。黑色的毛线手套露着五个指头,手背上还绣了个嫩黄色的小虎头,只可惜绣工差了些,歪歪扭扭的看起来有点像是只肥猫。
其实并不只有黄玄华一个人羡慕子暮的手套,早在他第一回戴上的时候,书院的不少同窗便主意到了这新奇的玩意。
毛茸茸的,看起来就挺暖和,戴在手上一定很舒服吧?
有人出价十两银子向子暮买这手套,子暮的反应当然是无视……别说卖了,他甚至都不会让旁人摸一下!
也有人心中羡慕,便回去寻了自家的绣娘,用上好的棉布仿着做了副手套,可无论绣活多漂亮,布的就是布的,穿脱不方面、活动不灵光、还不怎么暖和。
也有人托着黄玄华向子暮打听,他那手套是用什么料子做的,黄小胖子借故收了不少好处,最终给套来了一句话:毛线……说了等于没说!
此刻的考场上,子暮便是如此惬意的寒风中写着漂亮的小楷。其实说起保暖,他手上的毛线手套根本不算什么!真正管事的是他身上那不起眼的蓝灰色小袄!那小袄里面可夹了一层厚厚的羽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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