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街的广场依旧人山人海,六点一刻,一辆打扮得花里胡哨的马车出现在人群中,棕黄的车厢粘满五颜六色的羽毛,掩住了那些精美的花雕,皮制顶棚上装饰着小巧的铜冠,车轮被漆成红色,更滑稽地是,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在额头处用丝绸系上了长长的尖角。
似乎主人为在狂欢节中大出风头,将马车改造成神话里大神驾御的灵骏飞车。
驭座上的马夫,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只在右肩至腰部,横拉过一条白色的宽布带,头戴着桂树叶冠,春天傍晚的气温挺低,让这个扮成神使的车夫冻得鼻子发红。
里德尔一眼就望到了福兰,两米的大个子在人群里很是显眼,他招着手,喊福兰过来。
车厢宽敞,用几层天鹅绒铺就,甚至连座椅都被拆掉,乘客可以舒服地躺在靠垫上,从内壁悬挂的小酒柜中,取出上好的红酒,恣情纵意地享用。
有钱人通常都会将马车分类,根据用途来修饰。像这种车辆只适合短途旅行,路程一长,半躺的姿势绝对是种折磨。
贵族青年正打量着福兰,直到确认,他身上没有虱子,连指甲缝都干干净净,才舒了口气。
“平民很少有你这么干净的,老实说,他们都是群冒着臭汗的猪猡。”里德尔的腔调让福兰很厌恶,也是,这话是对他的恭维,但福兰宁愿这恭维越少越好。
“今天托你的福,不但拯救了我的生命,还让爱情也降临了。”里德尔找着话题,他没有和平民打交道的经历,“她可是坦丁上流圈子里,风头正劲的千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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