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的囚车在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驿站镇。
“囚车比预料的早来了一天。”署长老爹问,有些怀疑地看着随车的警卫,都是生面孔。
“哦,这是加班车,不少地方都抱怨拘留所人满为患。”
随后从车子里出来的巡回法官打消了署长的疑虑,是认识的法官,在西部供职多年。
“我正好去城里办差事,路上遇到了囚车,就让它特意拐到镇里。”法官和署长打招呼,“多少罪犯待审。”
“就一个”,“那好吧,顺便处理了,免得以后多跑趟。”
审讯就在警察署狭小的办公室进行。
“盗窃罪,当场被捕。”法官翻阅案卷,“你叫什么名字?”
“托波索,阁下,请相信,那只是意外。”
法官不相信罪犯的说辞,这类街头靠盗窃为生的小混混,没句真话。
连他们的身份都不好核查,无地的流民,被窃贼头子收养的孤儿,到处都是。
通常对这类人,罚笔款子或直接关到监狱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保释金一百恺撒,你能出吗?”
“他没钱。”布兰插嘴,“连昨晚和早晨的餐点,都是警察署出的,您看能不能给署里追加点经费。”
“这不是我的职权范围,探员。”巡回法官说,然后宣判,“六个月监禁。”
福兰考量片刻,“按刑法条例,罪犯有权选择监禁或者苦役,后者的时限会降低许多。”
“你还真是个老油子。也许我该去仔细查查你的案底,然后多判几个月。”法官讽刺,“那好吧,去矿场服刑,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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