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l城第一警察分局的警察在郊外一栋别墅里将珍妮谋杀案嫌疑人约翰抓住。约翰承认自己与珍妮是男女朋友关系,且同时与珍妮在酒店开房,但他坚决不承认自己谋杀珍妮,只是坚称自己在与珍妮发生过性-关-系之后就离开了酒店。至于珍妮为何被人伤害,他一概不知。
这是一个非常狡猾冷酷的白人青年,心理素质非常强大。
哪怕是警方用尽各种手段再三询问,他都不松口,拿不下他来。虽然他是第一嫌疑人,但因为珍妮脖颈处的勒痕取不到指证约翰蓄意谋杀的指纹——显然这厮是戴着手套行凶,而行凶时所用的手套百分百已经销毁。按照y国的法律,不管约翰的嫌疑怎么大,间接的证据多么充分,只要缺乏直接证据,就难以将约翰定罪。
除非,珍妮能清醒过来,直接指证约翰。
约翰此时已经知道珍妮目前还未真正清醒过来,所以有恃无恐。当然,他心里其实也在忐忑不安,万一珍妮真的被那个报纸上连篇累牍报道的东方神医治愈,他的末日就到了。
不过,不到最后关头,他是坚决不会松口的。
“我希望找律师。”约翰不再回答警察的问话,而是连摇其头,态度坚决地要找律师。这是他的公民权利,警局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无法剥夺他的权利。
女警简妮恼火地走出审讯室,狠狠地一拳砸在墙壁上。目前,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嫌疑犯约翰被律师带走,除非警方能找到直接证据提出控诉,否则就不能逮捕约翰,任由他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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