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方沐阳不讨厌人家喝酒,他自己也挺爱喝两口的。
前世爱喝红酒,每天晚上一小杯。红酒对女人来说,是美容养颜的佳品,她这宅女有钱有闲,自然不会错过。
今生虽说年纪还小,不过冬日里跑船的时候,也会喝一口酒暖暖身子。是那种瑞昌本地酿造的土酒,放得久了,微微有点酸,度数也不高,连喝好几口才能感到腹中升腾的暖意。
无论是哪种酒,方沐阳都是带着欣赏的心情去品尝的。
她也最是喜欢微醺的感觉,头有点晕,但不至于乱了神智,看东西似乎都能清楚许多,心情也跟着莫名开朗。
在月夜的金江上,趁着酒意,对着江风高歌一曲,平白就能生出几分令狐冲似的豪情来。
可是小方姑爷最是讨厌喝醉酒的人,尤其是明明没有醉,还借酒装疯的人。
比如此刻的齐三。
眼神清明,脚步稳定,偏偏拉开了衣襟露出白白肥肥的胸膛,装着豪气的样子拽他进去,指着桌上的酒杯叫他:“来来来,他们都不陪我喝,你陪我喝几杯!”
小方姑爷最是吃软不吃硬,闻言挣脱了手,揉了揉手腕冷笑道:“您说笑呢!这桃花酒跟甜水儿似的,哪里吃得醉人?再说了,这桃花酒号称隐士酒,最适合独酌,您这一闹腾,可没半点儿隐士风范了。”
齐六又绷紧了脸,盯着他不屑道:“隐士?还真没听说喝酒喝出隐士来的!”
方沐阳讶异地看了他一眼,这还是见到这冰块似的高个以来,他说得最长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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