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地上,眼前是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留着哈喇子的嘴里一嘴的獠牙。
我有些惊慌,抹了一把脸,满是湿湿的口水。
顾林昔在一旁看戏一样地抄手看着我,任我被舔了个遍才开口唤了一声,那只巨大的牧羊犬终于从我身上起来,低头循着气味走到他身边,而他垂着眼帘居高临下地看我:“你怎么知道我是膝盖受伤?”
我从地上坐起来,顿了几秒:“你连腿都伸不直,显而易见吧?”
他默然的目光带着审判的意味,我只好又说:“而且,你刚才坐着的时候,一直用手按着膝盖。”
“那黑茶呢?”
“啊?”我又愣了愣,黑茶是什么东西,又看了看旁边的狗,“你说它?”
“它脾气大得很,别说陌生人,就连喂食的钟点工也被它咬过几次,为什么会喜欢你?”
这种问题要问狗,我又怎么会知道?
我无奈地道:“可能是它看我面善。”
顾林昔又说:“它已经十三岁,得了白内障,几乎快瞎了。”
我哑了几秒,索性更不要脸地说:“狗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尤其牧羊犬更是聪明,它要是喜欢我,只能说明我是个好人。”
他狐疑地看着我,久久没有说话,我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眼睛眨巴出几滴水花,楚楚可怜地道:“顾先生,我真的不是什么记者,你看,我没有带话筒,没有带摄像机,甚至连纸笔都没有带,哪里有我这样的记者?对于你来说,我就像一只随便就能碾死的蚂蚁。我明知你是谁,怎么还敢来戏弄你?如果我真是个记者,那到底是一份工作重要,还是我的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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