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六章挽一缕青丝!
薛白绫的字迹谈不上苍劲,却也绝不清秀。【文字首发
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为恰当。
薛贵很喜欢看神仙姑姑写字,就像他喜欢看绝世强者pk一样,对薛贵来说,两者最大的差别无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精神气,后者则是明目张胆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会让人心惊动魄的。
写字不会。
看神仙姑姑写字,尤其是每个字的最后一划落于纸上,薛贵总会生出一股畅快的暗爽。无法表露出来,却相当愉悦。
一个女人漂亮到极致,是很善心悦目的。
一个男人帅到极致,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
事实上,任何事儿一旦做到极致,都能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
薛白绫写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说,薛白绫做任何事儿,都会全心全意心无旁骛,所以她做任何事儿都能很快上手,很快精通。包括对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难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泽打垮。
一个如此认真的女人,总是会比普通女人多出几分庄严,缺乏几分柔性的温润。
可薛贵喜欢,死心塌地地喜欢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贵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风头的第一大少陈逸飞把酒言欢,杯觥交错。能让他信服的人会是普通人?足够的钱权根本无法在他眼里加分,只有强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让骄傲的薛贵低头。让他完全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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