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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6 玫瑰之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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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雷诺斯一番愤慨的控诉,教皇并无任何讶异;“圣殿骑士”与“玫瑰骑士”不合,他早已知晓,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正是他一手造就的;他可不愿意看到他手下的三个骑士团变成铁板一块,力量总是需要通过制约才能达到平衡。克雷芒十一世在政治染缸中侵染了几十年,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有一颗多疑之心,然而“玫瑰之子”与“玫瑰之刺”身为他最宠信的爱将,并不是雷诺斯一句谗言就可以扳倒的。

在金色黎明教会的神话传说中,玫瑰乃是百花中的王者,她的王位是拜天父上帝所赐。起初玫瑰只有纯白一色,在白玫瑰加冕这一天,夜莺也来观礼。它一见容光焕发的女王,顿时被她的美色迷住,按捺不住胸中的激情,仿佛飞蛾扑火般鸣唱着飞到她身边,紧紧拥抱她。可玫瑰身上的刺像利剑一样刺穿了夜莺的心,殷红的鲜血流出来,滴在玫瑰花瓣上。从此,“花中之王”就从白玫瑰变成了红玫瑰;也因为这段传说,“玫瑰骑士”中最具破坏力的人物被称为“玫瑰之刺”,是它以敌人的鲜血染红了鲜红的玫瑰纹章。

汉尼拔-拉弗莱斯(hannibal lovelace)正是这一代教皇的“玫瑰之刺”。凭他在三大骑士团中首屈一指的高超武技,向来目无余子,从不把圣殿骑士和铁腕骑士放在眼内。

当教皇还是舒马拉公国南部的枢机主教时,收养了好些被人遗弃在教堂门口的孤婴,汉尼拔是其中一个。他从小就在战斗方面展露了不俗的天份,因而被克雷芒主教送到见习骑士营进行训练,很快他便崭露头角,成为一名优秀的见习骑士。在教皇选举期间,汉尼拔充当克雷芒主教的贴身护卫,粉碎了敌对主教们的无数次明枪暗箭,因而深受主教的青睐。主教如愿以偿地当上了第十一世教皇之后,马上更换三大骑士团的首领,而对于护卫自身的“玫瑰骑士团”更是选任两位百里挑一最忠诚的部下――亚当-夏普和汉尼拔-拉弗莱斯――担任正负团长。亚当公正严明,是大将之才;汉尼拔胆大心细,是方面之任,更难得的都是从小跟随着克雷芒,深受其养育之恩,再多的金银财宝都难以买到他们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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