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县官受理了一个案子:两个女人,都自称是一个婴儿的母亲,来公堂决断。
县官大人想出的解决方法,是让两人争抢,说,一人拉着小孩一只胳膊,谁拉过去,就算是谁的。
于是,两个女人都用力把小孩拉向自己。两只胳膊一起用力,小孩疼得哇哇直哭。
其中一个女人看了,便颓然松手。
最后,县官把婴儿判给了先松手的那个。
因为:只有亲生母亲,才会真正爱自己的孩子。爱孩子,便舍不得弄疼他。所以,爱得越深的那个,总是最早放手的那个。
——这个故事,安爸爸说给安若素听的。在她向他请教的时候。
安若素沉默了许久,终于点头。
最终,她约了汪昱出来和解:两人撤诉,私下达成协议,孩子归汪昱,那么同样地,所有的物业存款,包括安若素除了留给自己余年生活费之外的所有存款,都归汪昱。
这,是汪昱一开始就料到的吧:以安若素对孩子的重视,会愿意把自己的所有都给她吧?所以,只要夺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夺得了所有。
“你赢了。”安若素说,站起了身。
汪昱看着桌上白纸黑字的离婚协议,久久说不出话来。其实,这个场面他不是没有预想过的……但,他自己其实明白事情未必会如人意,因为,安若素在娱乐圈的地位背景,深不可测。
他,不是没做过鱼死网破的打算。
可当初的他是疯狂的。当知道安若素打定了主意要跟自己离婚的时候,他的心就疯狂了。这么多年来,她是他的爱、他的习惯、他的亲、他的依赖。她对他而言,绝对不止是一个妻子。他无法想象 ,没有她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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