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比较懒,于是乎直接复制空间的,我的老公呢叫张小宇,于是乎现在开始复制。)
有一种人,天生就是让你来喜欢深爱的。
并且,可以无原由。
第一次见到张小宇的时候,第一眼就觉得,这个人长的很好看,斯斯文文,清秀干净,其实我也很想用秀气来形容。
很秀气的脸。(记得是谁说,你俩受受在一起没有安全感。其实我那也叫帅吧。)
穿着让我想到干净,很干净的人,暖暖的。
手放在裤包,戴着耳机,后来好熟悉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听的歌叫《iwantitthanway》。
不得不说你当时的那个样子真的很引人注目,因为真的很帅。
我算是鼓起勇气跟你搭讪吧,你的回答让我羞愧的要死,我就发现你这个人真的很恶趣味啊。
但是,你话真的少,少的真的冷,冷的可以让我想一巴掌呼死自己,叫你要跟他说话,我叫你想跟他说话,哼。
还觉得你这个人高傲,像是有些,看不起人。
我只是敏感而已,敏感。
回去的时候还特乐,傻乐,还想再靠近一点,还想再乐一点。
假想中的温情,我仿佛从那个时候就开始暗恋。
想靠近,想探索,想了解,想喜欢。
被你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时候,一定有种名为深情的东西。
主要还不是因为,你看着人的时候,就像是看空气般的不放在眼里。
对,就是空气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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