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良这辈子就没这么狼狈过,他从来就是羽扇纶巾的样子,自由地游走在达官贵人之间,骄傲地吟啸于青楼妓院之内,根本就没想到自己在人前也会有这形象。头巾飞了倒无所谓,可是头发也被火燎成了鸡窝,鞋子跑掉了一只,只好光着个脚丫很是难看,但这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他屁股上居然还插着一支箭!
见了前来接应的文聘,蒯良再也没有所谓名士的风范,嚎啕大哭。自己本来唯恐这文聘抢了自己的风头,专门把他留在了营寨中,没想到到最后还是这粗鲁无文的家伙救了自己的性命。这是蒯良亲身经历的第一场战争,根本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充满了个人英雄主义和浪漫气息,而是充满了血淋淋的厮杀与搏命!
那些曹军士兵,尤其是那些穿着怪模怪样衣服的士兵,连盔甲都不穿,就像四百多年前并吞六国的老秦士兵一样,闻战则喜!(其实并州太穷,出发时曹铄下令把盔甲都脱下来,交给抗击外族的高顺部队。)他们梳着过去老秦士兵的发髻,有的杀得兴起,头发散开,就被那战场上飞溅的鲜血染成了红褐色。单单那个放置着大黄弩的小山丘,蒯良就投入了一个部的兵力,一千名士兵居然被那二百名“黑衣卫”压着打!那些个黑衣士兵不断在战场上随机组成一个个小队,向着比他们多得多的荆州军冲过来,口里大喊着:“黑衣卫,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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