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时间,常诚凑过来小声嘀咕:“诶,那谁今天不是过来了吗?我都听秘书处的人说了,你怎么没和他一起吃饭。吵架了?”迟钝如常诚也有一阵见血的时候。
孟池朗掀眼皮子看他一眼,连这个单细胞生物都看出来了,看来自己的感情生活真的处理得相当失败啊。
离他喝醉那晚已经三天过去了,赵凌宇的气性却还没消。
他也知道自己这次是犯了对方的底线,但那人竟然不考虑自己当时喝醉的事实给他减刑,跑到大马路上是他愿意吗?再说不是平安无恙的么,他又没有醉酒驾车,犯的着这么小题大做吗?
尤其是这个人生气的时候,还没有半点创意,成天冷着一张脸,一个字一个表情都吝啬得要命。偏偏这招还正打中他的七寸,要知道他是个极怕冷场的人,而且平时被宠的无法无天,突然被冷落,心里落差带来的失落感也足够他难受好几天了。、
这就是赵凌宇的目的,放狠招让他长点记性。
见孟池朗沉默,常诚奇了,要说他自我感觉生活美满,却也不是没有对孟池朗和赵凌宇这一对抱着些嫉妒心态的。
他认为孟池朗肯定当了几十辈子的猪,被人宰了又杀,才能把好人品都积攒到这辈子,遇到赵凌宇这样的好男人。
他当然不算了解赵凌宇,也没怎么相处过,但他已经领教够了孟池朗此人的难讨好程度,要论有那么一个人能让这么挑剔的人打上十分,智商下降几十个点,常诚有理由发挥常规想象把赵凌宇美化成一个绝世好男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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