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独自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城市里苟延残喘的想要放下自己的脚后跟,就是想平稳的给自己稳住身子,可是社会的淘汰制度,十分的残酷,让我这个原始人就像见到了新大陆的熊孩子,真真的想到自己还能活几天。
可是就在我兜里一分钱都没有,一个人都不认识的情况下,我忍受着肚子咕咕直叫,在凄冷寒心的大半夜,一个人拎着一个破包在街上瞎逛的时候,我见到了我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亲人,他叫花鬼,因为脸色惨白,要是在晚上一个人行走,都能把人吓死,原因是路人因为他那张惨白的大脸
,细高的个子,活生生的把他当成了鬼,虽然那些人没有见过真正的鬼,但是人类的想象力是无比的丰富,在他们的印象里,惨白的脸,晃晃荡荡的衣服里,没有胳膊、腿,风一吹,随身摇摆,那就是鬼的定义。
所以花鬼也多了一个外号,鬼叔。
之所以把他当成了我的亲人,是因为我没有了之前20年的记忆,就像是被生生的抹掉了一般,什么都不记得了,一觉醒来,自己的身边,只有一个背包,里面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其余一点关于我身世的东西都没有。
我还记得鬼叔见我一个人夜里在街上溜达,和我对视了几分钟,他把全身身都瞄了一个遍,然后冲着露出一口白牙,笑了笑,走上前便和我套近乎,说是自己的店铺招个伙计,问我干不干,管三顿饭,包住,还有额外的工资可以拿。我当时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心想着:“这可是遇到了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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