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文明进步的脚印都是沉重而艰难的,刘泽不想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选择退缩,坚持己见,经过在幕僚和官员之中几度地争吵,反复地修改,最终定稿并在徐州张榜公布,与两个法典同时公布的还有。
没有什么比平定一场叛乱更能获得威望了,此时的刘泽,不仅坐稳了徐州牧的位子,而且威望在徐州五郡范围内也达到了鼎盛,无人敢攒其锋。在这种情形下,刘泽使用半强迫的手段推行三项法令,虽然民众尤其是士家有普遍的抵触情绪,但无人敢步萧建的后尘,法令得以顺利地推行下去。
以人治的手段推行法治的内容,倒让刘泽有点哭笑不得,观念原本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想要打破旧的观念竖立新的观念,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螃蟹总得有人要来吃,刘泽已经下定决心,这第一口的螃蟹他是吃定了。
同时对萧建、曹宏、王俊、吕扬四人的判决也下达了,萧建等四人被判处谋反叛乱罪,执行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本着首恶必惩胁从不问的原则,参与叛乱的近万余名俘虏全部被免除了死刑,不过死罪虽免,活罪却难逃,万余名俘虏被发配去屯田营。
至于陶应,锦鹰卫查明,陶应乃系被萧建等人以诱骗的方式参与到谋反事件中来,在整个组织策划过程中,陶应也未参与策划。所以认定陶应并非主犯,自然也就免除了死罪,被判为带罪之身,终生不得离开陶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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