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草棚就是我的家,野牛就在对面的山顶上。你要先吃一只野兔子再上山吗,最好还是来一只吧,它会给你带来超强的耐力。”老妇人说。
忒休斯皱了皱眉头,觉得还真是有点儿饿:“那就来一只吧。”
老妇人在草棚边的地方把那上面的土弄开,野兔就埋在这地下,在古代这就是冰箱的意思:“是昨天打的,等你去收复了这头野牛时,还有一只在这地下埋着,我就在草棚中等你来……”
……
果然不假,忒休斯上山时看到了三具女子的死尸,大概可以肯定是这公牛所为。不一会儿忒休斯来到了公牛的巢穴。定眼一看,这同一般的公牛毫无两样呀。此时这公牛正在睡觉,忒休斯绕着公牛转了一圈,看清了这是一头公牛,肚子上有几几不错。
王子抡起一块大石头,他要用这块大石头砸碎这公牛的脑袋,正要往下砸时,忒休斯想到出发时为什么没有带重器,因为听了老妇人说公牛不会用器械,为了公平公证,就没有带上大砍刀来。现在偷着用大石头去砸碎公牛的脑袋,这不有违当时出发的初衷吗?想到这里忒休斯把手中举起的石头只打在公牛的头边,是把公牛震惊醒了再用自己的真本事与公牛较量一翻,没有人看到难道天就不可作证?
这一震真把公牛震得猛然蹦起一丈来高,王子快速来到公牛的尾部,伸手拽住其尾巴。公牛后脚飞起踢向王子,王子一手拽着尾巴一手紧握公牛头上的一只角,使牛无法成为一条直线奔跑。只围绕着王子打着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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