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投名状(六)
共工赶到元源暂且栖身的驿馆时,已是黄昏。银发小子趴在阳台的栏杆上,一边灌着一瓶三十年陈的红葡萄酒,一边对着大街上花枝招展招徕顾客的风尘女吹口哨、耍流氓,一边忿忿骂道:“奶奶的麻辣比,帝都就是好!这等三十年陈的美酒,在诺亚那个穷地方,可只有维利老头才有资格享用,在这儿居然这等寻常驿馆,就随处可见,真是太麻辣比的穷奢极欲了!”一边骂,一边将空酒瓶随手丢在光滑坚硬的栗木地板上,银发小子一边用洁白的丝帕胡乱擦了擦嘴,一种偷吃怕被人看见的心虚流露而出。
三十年陈的红葡萄酒,在驿馆内虽然可见,却并非寻常,一个房间仅仅配备四瓶,还是看在了习贡洲院长的面子上,银发小子一会儿工夫就喝了两瓶,自然有些心虚。
“老大的储物空间内,还有一瓮猴儿酒呢,想必这等粗滥货色,看不上眼吧?不如,自己顺便将剩下两瓶也给解决了?”银发小子摸着下巴打着主意,随即发觉这个借口实在太烂,连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只得无奈将目光恋恋不舍的自客厅小酒柜上移开。
“元源不在吗?”客厅的门忽然被推开,锦袍玉带、气宇轩昂的共工,气度不凡的踱了进来,见客厅内空空荡荡,不禁一愣,问银发小子道。
银发小子一见到他,双眼一亮,如同黄鼠狼看到了母鸡,道:“与尚若若一起去第一贵民学院,接许旭小导师去了。——喏,酒柜上有酒,来一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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