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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那一年大修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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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惺认识丁凯的时候,才12岁,小学快要毕业。

“季恪,快点下来!一会儿迟到了!”

阳春,国营建明厂第21楼家属楼3单元门口站着一个男孩,瘦瘦弱弱穿着雪白的小衬衣、藏蓝色的布裤子,斜挎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小书包。书包是军绿色的,上面还印着几个红色的五角星,两边用布条和铁搭扣一搭,整整齐齐。刘海梳得顺滑,脸蛋儿白皙细嫩,大眼睛、双眼皮儿,高鼻梁,抿着小嘴儿,仰头看看楼上喊了一声,有一点不耐烦的情绪。

“哟,季惺,等弟弟上学呢?”走过一个中年女人,笑着问。

季惺脸上的不耐烦消失了,转头对她露出一个微笑,淡粉色的唇边还有一个小酒窝,“嗯,赵阿姨好。”

“真乖!”

季恪过了两分钟才跑下楼来,还在往书包里塞东西。

“你又忘记放下午的书了?”季惺翻了个白眼,“每次都提醒你,一回家就换,你就不听!”

“哥——!我放学想去同学家玩儿!”

“你得了,净想着玩!……谁家啊?”

“丁凯!他刚转学来的。你不知道,他们家有好多玩具啊,嗯,变形金刚、船模、地球仪、坦克、飞机……!我要去嘛!”

“那你别把人家玩具玩坏了,到吃饭的时候赶紧回来,听到没有?”季惺一副大人口气训斥着弟弟。季恪却蹦蹦跳跳不当一回事。

他们家住在g市郊区,父母在国营建明厂工作,是双职工。父亲叫做季维时,风流倜傥、多才多艺,会拉小提琴、二胡,会吹笛子、小号,总之只要是乐器都能玩上两手,而且是无师自通,厂里的各种文艺演出都能去凑一脚。季维时还写毛笔字,偶尔厂办大楼门口的宣传栏也叫他去挥洒几笔。不仅如此,他还会作诗、写文章,寄给不少杂志和报纸,很是得过几次稿费。最重要的是,季维时做家务是一把好手,尤其做菜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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