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均瑜的乐队,说实话雪雁一开始并不看好。她只以为是吴均瑜的小孩心性,闹着玩的。谁知这家伙,说干就干,不但养了一两个音乐家,还让人住在了庄园里。
这些人也是争气,写出来的曲子大多都很好听,雪雁自己都很喜欢。于是在第一次开的聚会上,就用了这支乐队的曲子。结果所有人听到新曲子都很欢乐,玩了一个通宵还不知疲倦。
从那以后,总有人来问雪雁什么时候开聚会。雪雁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场面,但一个人闷在家里也确实怪无聊的。所以现在基本上一个月就要聚会一次,而雪雁也趁此打入了当地领主们的生活,成为了众位太太都喜欢的新宠儿。
雪雁的餐厅成为了这里最受欢迎的地方,而如吴均瑜所料,那餐厅变成了最赚钱的店铺。雪雁光一天的营业额就能达到十五两黄金。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货币,所以大多都是拿金豆子做结算。稍微差点的就是银豆子。
“太太,新季的衣裳做好了,您要去看看么?镇子里的成衣铺子派人来说,前几天太太订的春装做好了,不过怕尺寸上还有不妥,得要太太亲自去试一试,好方便改动。”
书澈进来对雪雁回着事,顺带把在雪雁脚下咬地毯的布鲁诺抱了起来。书澈在冬天的时候,就被改了职位,升级成了女管家,而苏珊因为手脚伶俐。被升级成了贴身女佣。工钱比帮佣多了不少,还能一季有四套新衣服,每年年底多一次分红利的机会。这让他家的压力小了不少。苏珊也乐得不行,干脆把自己家当全搬过来,一心一意在吴林庄园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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