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场比赛,十三个进球,平均一场超过三个,这不是问题,打顺风球,弗格森认为自己的曼联甚至两场比赛就可以办到。
问题就在于,曼城还有一个数据,那就是四场,零丢球。
一支强队,应该以进攻立本还是应该以防守立本,就是如同足球的漂亮应该是以过程论还是结果论一样,似乎是个见仁见智的论题。但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近几年足坛却有了一个公论,那就是防守优于进攻。当然,这个防守,每个球队做的方式都不一样,典型的例子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打的是防守足球的巴塞罗那,他们的的防守体系就源自于他们攻防一体的中场传控。
所以说,防守,在于方式。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球队都是巴塞罗那,也不是所有的球队都能选择漂亮的防守方式。对于大多数球队来说,防守仍旧是简单粗暴的,那就是密集防守。
比起进攻,弗格森历来都认为防守体系的构建,更能够体现一个主教练的能力。因为一个超级巨星,有可能包办一支球队的进攻,但绝对不可能包办一支球队的防守。所谓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比对方多进一个球的胜利论,听起来豪气干云,颇有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英雄气概,但这样的球队,一般都真的英勇就义了。
从这一点上说,在刚刚过去的转会市场上手握上亿英镑挥舞了大半个夏天的林森,居然并未怎么在后防线上动刀,就让弗格森有些惊讶,卡希尔八百万、阿兹皮利奎塔七百万。大卫-路易斯一千两百万,三个人加一起还不到大卫-席尔瓦一个人的身价,这极容易让人误解林森更加重视进攻,但在弗格森看来,这件事也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去理解。那就是也许林森并不认为一两个巨星就能够改变一支球队的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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