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到刚才,刘雪表现都很好,完全没看出来是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精神病,孟绍卿愤怒地深呼吸两下,逆着风都能闻到鼻尖萦绕不去的腐臭味儿。
这条街上的丧尸离店铺目测还有百多米,全力冲刺也就是十几秒,以丧尸目前的速度,挪动过来却需要半分钟。
孟绍卿迅速做了决定,反身到店里,抓了几根登山杖,又随手拿了两个户外背包,拎一个小型的净水器,路过女士冲锋衣的时候,犹豫了下,到底按照刘雪的大致身高拿了两套塞进背包。
一出店门正看到刘雪一脚把一个女丧尸踹到墙脚,一个人的重量,生生被她踹的直接飞出两米。
旁边的丧尸扑过来,刘雪狼狈地躲过去,就地一滚,为了护住怀里的孩子,手掌撑地擦伤了,血珠子从伤口沁出来。
极淡的新鲜血液的味道,顺风散逸出去,周围的丧尸仿佛打了鸡血一样往这边聚集,刘雪咬紧牙关,有些后悔,但是姥姥留给自己的东西带在那个脏东西的脖子上,她又不甘心。
微愣神间,头顶上一声斥骂,“愣着干什么?想死给自己一刀好了!”
刘雪侧脸看到孟绍卿手里的钢条把扑过来的丧尸挑开,赶紧飞快地爬起来,跑过去两下把墙角变成丧尸的嫂子打到死透,揪了她脖子上的一个坠子,有些惴惴不安地奔回孟绍卿眼前,“对、对不起,我们走吧。”
末世里生存最忌讳的就是拎不清,孟绍卿几乎是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就往另一头的药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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