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坐在沈旭跃的车座后面,听着沈旭跃在前头哼着歌儿,还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那首,赵明月也跟在后头一起哼。快乐如同阳光一样撒落了满地,引起路旁行人的艳羡。
吃了午饭,沈旭跃就近找了一个百货商场,两人进去闲逛,发现里头不如他们县城的百货商店拥挤。大概是面积比较宽敞、商品种类丰富、柜台设计比较合理的缘故。赵明月装作兴致勃勃地东瞧瞧西瞅瞅,沈旭跃一直跟在她后头,看她看什么,就问:“想不想要,买一个吧?”
赵明月回眸一笑:“不用,我就看看,用途也不大。”
沈旭跃心中微叹了口气,没收入就是这样不好,都不能随心所欲给喜欢的人买东西。他一扭头,看见有一群女人围在一个地方挑选东西,他引颈一看,原来是卖纱巾的柜台。沈旭跃用手点点赵明月的肩,抬着下巴示意:“我们上那儿看看去。”
赵明月回头一看:“好啊。”
在这个一切都灰扑扑的年代,纱巾的颜色简直可以用美丽绝伦来形容,红的、黄的、粉的、蓝的、紫的……,像彩虹一样,耀眼夺目,点亮着人们爱美的眼睛。
赵明月看着这些亮色,不由得微笑了起来,美丽的色彩将她的脸庞映得分外明媚。沈旭跃说:“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赵明月看着他:“给我买吗?”
“嗯,送你的。我好像还没有送过你什么东西呢。”沈旭跃想起于有清送给赵明月的那支钢笔就觉得胸闷,自己作为她的正牌对象,却没送过她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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