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心灵又强大起来了,她就是这个文盲。
赵清漪穿着一身足够装逼的男装白衣,头发高高一束,正是个俊俏无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岁,还未发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
正值初夏,赵清漪打着一把折扇,想想自己要逍遥四年,心中规划的旅游路。
就原主那样的悲摧的一生,召唤她过来,她不带她一起吃喝玩乐够本,都对不起她。
在荟香楼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当然是倒一碗给街头乞丐。
这才是侯门千金该过的日子,真相大白亲人相认后就去跟张氏学认字诗书琴棋书画,不是找虐吗?
从前连饭都没有吃到爽过,跟我谈啥诗和远方,搞笑!
要旅行,还是需要交通工具的,吃饱喝足,还顶着几个妇女的尖叫上了女厕所当了小流氓后。出店时,赵清漪摸了摸自己光洁的脑袋,无视几个妇女的白眼和好奇感叹——小郎君还是很帅哒。
……
赵清漪用一条半湿的手帕围在鼻前,顶着熏人的味道进出马市,挑选着马。对于骑惯了不是“白龙马”,差一点的也是英国纯血马的赵清漪来说,一般的中原马还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感失望无比,却在一个貌不惊人的马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马。
她差点要错过,忽又顿足细看,围着打圈圈儿走,来回验证。
“啧啧,啧啧,这马……这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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