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學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br>留,不留,不留,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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