遒劲的笔锋,像是蜿蜒的怒龙,在纸上纵横着。
萧瑟的古战场,并非源自想象。
柳云逸切实的经历过,那种无法描述的刻骨苍凉。几百年来,在那片荒凉的土地上,热血一次次覆盖黄沙,尘土一年年埋去白骨。
元景年轻的面容,像极了他当年模样。
或者,柳云逸感叹,当年的他应该比元景更气盛。
他跟着老英国公镇守边疆,爱披上铠甲跨着宝马,手拿一杆银枪,偷偷背着父亲出府。
十三岁,亦或是十四岁,柳云逸只记得那是难得的太平光景。
边境开通了互市,没有厮杀没有血洒疆场,有的只是男儿意气。
后来,柳云逸搁了笔,眼底露出怅惘之色。
故人何在,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作为父亲,他可谓用心良苦。
正是见过了人间惨烈,他才想让儿子安享太平。
身为儿子,柳元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坚持。
从他的角度能够清晰地看到,桌上铺展开的字画。
古来征战几人回?
柳元景默默咀嚼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两军交战之后,兵戈寥落的场景。
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即使得胜方,也要牺牲无数兵士。
他没有爹爹想的那么天真,战争的凶险,他并非不知。
然而,身为男儿,龟缩一隅,了此一生又有何乐趣。
柳元景拿起了搁在砚台上的毛笔,提笔在旁边写下七个字。
百战沙场碎铁衣!
他着墨极重,七个字虽无柳云逸笔力,但是字里行间,透着无可匹敌的少年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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