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温尚书家的公子昨夜在青楼买醉,一掷千金,不但没能够抱得美人归,最后被温家的家丁拎着回了温府。据说啊,那天晚上温亦韶跟个小鸡崽似的被人拎在半空中,美人的滋味没尝到不说,还出尽了洋相。
这个人们话后闲聊的笑谈传进慕白的耳朵里时,他刚好收笔完成了“静”字的最后一笔。他一抬手,刚刚还幸灾乐祸的书童便忙帮他压着宣纸的一角,看着那只修长如玉的手在这幅字的右下角戳了个小红章。小小的圆圈里头是小篆,圆转匀称的四个小字——庆安居士。
昨天他睡得实在有些晚,今天起来的时候还有些头疼,但是想着允诺给他人的那副字,还是睡到了正午,便起来写字。
纸篓里都丢了十几个纸团,刚才书童跑过来的时候差点害得他毁了这副字,不过幸好他手纹,终于把这副能拿出手的字完成了。
“不过就算买醉不成,这有什么值得好取笑的,你再取笑,人家也是京城四公子之一,还不如跟着锦绣多识几个字,省的我带你出去都嫌丢人。”
慕白说的这个是他三年前招进府的书童,对方是他刚建府时苏嬷嬷从信得过的人牙子手里买下来的,今年刚满十二岁,只有个乳名,唤作吉祥。
慕白把这个孩子招进来,半是当玩物半是当孩子养的,也没让他学太多的规矩,平常对人也放纵几分。
吉祥平日里就喜欢待在茶楼酒肆去听那些八卦闲话,这京都有什么趣闻丑事他几乎都是第一个知道。等到回了府,他就兴冲冲地跑回去当作笑话一样地讲给自己温柔又高贵的主子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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