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步,走!一二一,一二一…”
每天清晨,勤劳早起的洛阳百姓总会看到一队队官军冒着冬季的严寒,在街巷内迈着奇怪的步伐行进。从相貌上可以认出来,这些官军就是之前汝州卫的那帮人。只是过去他们从来没见过官军训练,想象着训练总该是拿刀动枪的,像这样手无寸铁来回走步,难道能打败敌人?
不但百姓看不懂,刚刚编入大明军第一师的士兵们同样满腹狐疑。他们原以为入伍之后会很快发给兵器、被派上战场,至少也要承担守城任务。孰料各连连长按照师指挥使李守义的布置,每日只是让士兵进行队列训练,在城内一趟趟来回地走正步。
当然这种训练也很累,连长们对走步的节奏、整齐度有明确要求,甚至腿抬多高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些士兵过去都是兵痞,哪接受过这样的严格训练,刚一开练就叫苦不迭。
而连长也毫不客气,凡是敢于不服从命令,或是故意不认真训练的,第一次犯纪,从队列中拽出来单独训练;第二次犯纪,重责二十军棍;第三次犯纪,就要按照军规处斩了。当然,没人敢冒着杀头的危险违犯军纪,过去最泼皮无赖的几名士兵,在结结实实吃了二十军棍以后,也明白长官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再也不敢阴阳怪气了。
也有些士兵这时候才想打退堂鼓,向连长央求转为民户,不再受这份罪了。连长却把眼一瞪,厉声喝斥道:“军营可不是菜市场,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现在后悔,晚啦!想退伍,可以,至少要等到服役三年以后!瞧瞧你们这帮孬种,吃这么点苦就受不了,你们还是男人不是,还有没有卵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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